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个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的参保人员为每月310元;具有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为每月130元,满5年时再调整为每月310元。

2.缴费年限养老金: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满一年按1元计发。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养老金的申领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重残人员起领年龄为55周岁)并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可在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1-15日到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点此查看)办理申请手续。参保人员办理申请手续时应填写《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领取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厦门市金融机构核发的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

3.户籍迁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其原户籍所在地社保待遇未享受情况证明。

参保人员在办理申请领取手续并经区社保中心(点此查看)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应享受的养老金按月按时足额存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参保人员凭具有银联标志的厦门市银行卡或存折到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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