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医疗费的,需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可以办理申领手续。申领分娩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申领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计生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在线申请条件:

在线申请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分娩项目

① 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①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部分符合以上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前台办理;

3、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会保障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如果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孕妈妈手机操作无法成功申领,别着急,您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带上以下申请材料至前台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逾期就无法办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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